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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曾於5年前轟動全國的浙江杭州“70碼”事件主角胡斌出獄後,於“五一”小長假期間因駕駛不當發生翻車事故。胡斌所駕駛車輛目前已有至少3次違章,其中2次尚未處理(今日本報A16版)。
  倘若不是這次翻車事故,已出獄的轟動全國的杭州“70碼”事件主角胡斌(駕車撞死一人,事後警方稱車速僅為70碼引發如潮質疑),不可能再次“撞入”公眾的視野。杭州警方表示,尚未有證據表明事故車輛超速,事故原因可能系操作不當。目前,這起事故已按照簡易程序處理。既然“事故原因可能系操作不當”,那就是並沒有確認最終的事故原因,警方又有什麼理由“已按照簡易程序處理”呢?
  我們不妨先從胡斌這次翻車事故分析。錶面看這是一起單方交通事故,胡斌駕駛的寶馬車側翻在路邊,所幸他未受傷也未撞到他人,但到底是操作不當,還是涉嫌酒後或再次飆車駕駛,警方豈能以“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件狀態均正常,而經酒精檢測亦證實其沒有酒駕”的單方說法定性?如果不公佈相關錄像、現場目擊證人證詞、事故現場檢測報告以及對胡斌現場酒精測試數據,怎能就急吼吼地宣稱“已按照簡易程序處理”了呢?
  更值得註意的是,胡斌2009年5月7日飆車肇事致人死亡,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3年,至今還不到5年。此中有三個問題:其一,胡斌在獄中曾被減刑儘管是這起事故發生後才公佈的,但其是什麼原因被減刑、具體何時出獄,這兩個至關重要的信息,必須進一步公示。其二,胡斌出獄後重新考取了駕照,但他又是何時、通過何種途徑考取駕照的?根據規定吊銷駕照兩年後,可以按照正常程序重新申領駕照,但服刑期是否算為吊銷駕照兩年期限?對於如此嚴重交通肇事犯罪者,重考駕照是否沒有任何限制?杭州警方對於胡斌本人考取新駕照的時間和整個程序都有責任予以公開。其三,經多方證實,實際上在事發前胡斌所駕駛車輛已存在至少3次違章。對於這樣的屢次違章者,現在又發生了翻車事故,還能“已按照簡易程序處理”嗎?
  我們追問警方對胡斌的簡易程序處理依據,絕不是揪住這個犯錯誤的年輕人不放,不給其重新做人的機會,而是希望警方正視公眾的質詢,尤其是不能因為這次胡斌沒有撞死人就簡易處置。公眾應有的知情權必須得到滿足,而司法機關、包括警方是否自始至終地秉公執法,不僅關係到所有程序是否合法,還有其結果是否經得住公眾和歷史的檢驗,否則就是重蹈“70碼事件”覆轍,落得個“誰都輸”的結果。(江蘇 周稀銀)  (原標題:胡斌翻車事件不可重蹈“70碼”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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